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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自行车库还占用 法院判决卖房人限期搬离
 
发布时间:2011.01.2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买房后发现配套的底层自行车库被卖房人继续占用。近日,松江区法院以该车库随住宅房屋权利的转移而转移为依据,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作出判决,限令陈女士在一个半月时间内搬离。

    2009年5月,朱先生从陈女士处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取得产权证。到当年年底他入住后发现,同样结构的其他房屋,都有配套设施的底层架空自行车库,朱先生这才知道自己合法的配套设施——底层架空自行车库被陈女士继续占用,并居住在内。 2010年10月,朱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陈女士排除妨碍,搬出讼争房屋,并将配套的自行车库归还给朱先生。

    法院认为,底层自行车库虽没有在房地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中,但该自行车库应当属于房屋的配套,其房地产权利应随住宅房屋权利的转移而转移。因此,陈女士仍居住并占据底层架空自行车的行为,妨碍了朱先生行使其房地产权利。法院给陈女士一个半月时间,限期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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