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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0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苏府[2012]10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城市管理工作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三区三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人文宜居创新名城,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努力开创大城管工作新局面

  1.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总体要求,牢固确立“大城管”理念,以打造全国最干净最整洁城市为抓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进一步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实现由单一城管向综合城管、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管理、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和跨越,努力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城市长效管理新体系。

  2.基本原则。

  ——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

  ——齐抓共管、密切协同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联动、部门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建管并重、互动互促的原则。开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民生为先、城乡统筹的原则。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民生的关系,疏堵结合,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融入城市管理各环节,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既要坚持重典治顽疾,又要注重创新体制、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量化评价、奖惩激励的原则。量化细化城市管理评价标准,完善监督检查办法,根据检查结果和工作绩效实行奖惩。

  ——科技强管、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注重社会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规范高效的城管新体制

  3.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和完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和高位协调,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前瞻性问题,部署、考核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级市、区以及乡镇(街道)也要建立城市管理领导机构及实施机构,牢固树立“大城管”的意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理顺城市管理的工作体制。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按照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区(县级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强化市级统筹管理功能,确立各区(县级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明确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强社区(村)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格局。

  5.建立覆盖全市的服务平台。抓紧筹建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整合“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与“数字城管”资源,实现“被动受理与主动发现、被动处理与主动作为、事后处置与事前预防”三结合。通过所有的公共服务部门全部进驻,所有的公共服务热线全部对接联动,实现“一个号码进入,一条热线贯通”,打造城市管理为民服务品牌。

  6.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同时,完善城市管理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审计监督和检查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全面实施精细化网络化管理

  7.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以社区为单元网格,建立相应管理体系和机制,精确定位区域内所有城管部件,明确产权、养护、监管、执法等责任,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利益关系,健全城市基础管理及其运行体系,实现城市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城市主要道路和窗口地区全面推行路(段)长负责制,积极开展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路活动,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8.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整合公安、交通运输、规划、市容市政、住建等部门的基础数据和视频监控资源,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定位、快速处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积极推广沧浪区南门街道“好管家”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整合部门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9.加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的标准和水平,瞄准全国一流城市,建立和完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灯光亮化、河道保洁、广告店招等管理标准,为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评价、监督和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清理、修订与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定,使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0.加强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考核结果纳入作风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内容。加大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探索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形成督查合力,督查结果作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保证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逐步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11.加大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保持查控违建的高压态势,控制总量,减少增量。健全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城管、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违法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大违法建设的源头管理,深入发动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的力量,把违法建设管理的工作重心从被动式的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单位集体违章的查处力度。

  12.做好马路摊点的疏导管理。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大疏导点的建设力度,有效解决辖区内无证摊点管理难题。要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大对自行车修理、放心早餐、季节性瓜果等便民疏导点的设置,加强规范管理,方便市民群众。加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和市民生活的无证摊点,保障市民正常生活。

  13.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渣土车整治。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市区渣土车运输监管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区渣土车运输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渣土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14.持续开展“黑车”和“三小车”整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黑车”经营团伙,确保重点地区不再出现“黑车”经营活动;打击“三小车”非法营运、违法通行的城市顽疾,巩固来之不易的“三小车”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15.加强居住小区的物业监管。完善居住小区物业监管体制,研究制定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联动实施方案,强化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能,切实加大居住小区环境的监管力度。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将居住小区管理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和协调管理,重点解决居住小区内车库出租住人(开店)、违法建设、小区停车、饲养宠物和家禽家畜等突出问题。加快老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步伐,清理整治脏乱环境、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落实和规范长效管理,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16.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裕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指导、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加强现有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健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等项目建设。科学选择垃圾分类模式,编制垃圾分类实施规划,稳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五、进一步增强形象意识,切实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17.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全市城管系统中大力开展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形象意识的系列教育活动,动员城管系统各级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强化责任,尊重管理对象,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管理带动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18.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城市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反映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建设要在内重团结外求和谐、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内建制度外靠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城管执法队伍。要强化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城管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从经费、装备、人员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19.开展创意城管活动。借鉴创意警务的成功实践,在全市城管系统内开展创意城管活动,层层组织比武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部门联动,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稳固的齐抓共管和联动互动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社会化。

  20.加强执法队伍的监督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通过定人定岗定责,量化各个岗位的考核指标,加大日常监督考核,让干得好的同志得荣誉、得实惠,干得差的丢面子、受损失,成为推进工作、调动每位执法队员积极性的有力抓手。同时,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执法、粗暴执法的个人,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法律严肃性、维护城管队伍的纯洁性,让老百姓满意,让领导放心。

  21.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开辟城市管理专栏、热线、微博等形式,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展示管理成就,直击社会热点,曝光不文明行为,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舆论与管理的互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鼓励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打造公众参与平台,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家园意识,形成“人人爱城市,人人管城市”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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