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9年的任某没有想到,因为自己低价卖了几部手机,即使自己怀有身孕也被开除了。不服公司处罚的任某起诉到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后,获得了近5万元赔偿。
2002年6月就进入公司的任某先后当过营业员、店长等职务。 2011年6月,任某卖出的手机价格低于公司内部规定,公司以任某违反规定为由,对她罚款500元。任某没有想到,事情并没有结束,公司又以此为由口头开除了她。 7月,任某递交复职申请被公司拒绝。当时任某已经怀孕,由于种种原因于8月做了人流手术。公司丝毫不让步,任某只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任某低价销售手机,已经接受了处罚,公司以此为由开除任某显然不当,而且任某已经怀孕,据此判决公司支付任某各种经济补偿482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