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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豫有约》引出状告流行歌手名誉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0.07.0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流逝的岁月,像一部历史书卷使人再次回忆起它。香港凤凰卫视的《鲁豫有约》,仿佛是一位老人常常翻开封存的尘埃,再度撩起人们对往事的关注。不期而遇那20多年前国内流行吉它歌手名誉侵权案,却因《鲁豫有约》对张行的访谈所引发。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就L女士状告张行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L女士要求张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诉请,不予支持。

  2002年5月18日,凤凰卫视《鲁豫有约》节目播出一档访谈节目,“张行:严打中倒下的流行歌手”。在访谈中,当年那位风流倜傥、身材修长、怀抱“吉它”弹唱,一度红遍大陆的张行陈述:“我刚进工厂那时,曾经有一段三角恋爱经历,后来都结束了。成名以后,只要我演出,她们老到后台来找我,感觉以前跟我谈过恋爱,她们很有面子。一位记者在很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这个消息,找了那个女孩。那女孩说,‘他以前跟我好了,现在成名了,把我踢掉了。’后来记者写出来了,我就变成了一个流氓歌星。我想当时《刑法》上也没有这一条,跟女性发生性关系就是流氓。”

  “记者没有咨询过我,就这么登了,也没有什么尊重你个人权益。这个媒体对全国的影响太大了,而且当时上海正在严打。后来单位就给(我)记过,最后说你就不要来了,被辞退了。女孩子见我工作也没有了,她们就跟我拜拜了。我成名后她们又找来,我不理她们,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媒体大肆炒作,那女孩子也说一年打九次胎,我说这是什么肚子打九次胎,一点常识都没有。记者就在报纸上登了,然后好多地方转载,越转越烈,有的地方甚至写成故事连载。我也觉得自己确实不道德,但给我定罪觉得有点过分。若要我现在翻案,我觉得没有必要,执法机关是按照当时形势执法。”2003年,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凤凰卫视编著《鲁豫有约.第1辑:岁月与回响》,书中收录了访谈的内容,访谈节目仍在网络视频中传播。

  张行原为上海某无线电厂工人,后被辞退。1984年因获得上海吉它大奖赛吉它弹唱第一名,成为当时流行歌坛著名男歌星。1985年7月20日,上海某媒体刊登“一个所谓歌星的真面目”,文中叙述了八四年上海青年吉它大奖赛弹唱一等奖获得者,与多名女青年交往且发生性关系的经历,文中表述“被某某玩弄、糟蹋过的姑娘一个个地被抛弃了。”

  同年第八期《民主与法制》道德法庭专栏发表了“吉它歌手和他的父亲”,“本刊记者调查附记”,前文为张行父亲就报纸发表批评文章的申诉,后文详细地叙述了张行与多名女青年交往的情况,编者按中称“申诉者反映的情况不确实,张行不仅一贯玩弄、糟蹋妇女,道德败坏,而且是从未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不法之徒。”

  1986年6月经法院不公开审理,判张行犯流氓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书认定:“张行于1980年初与女青年L某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不久即奸污了L某,致使L某于1981年4月怀孕堕胎。同年9月张行与另一女青年恋爱,同时又与L某恢复关系,直至1985年初。期间张行以恋爱为名,用谎言和欺骗的手段,长期对这两名女青年奸污玩弄,致使L某四次怀孕堕胎,另一女青年一次怀孕堕胎。”

  2010年2月,人到中年的L女士诉称,在2002年5月18日,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播出一档访谈节目《张行:严打中倒下的流行歌手》,现该节目仍在网络视频中传播,在访谈中张行就流氓罪入狱的经历发表了与事实不符的言论,直指她是信口开河、争风吃醋、不知廉耻、爱慕虚荣的女人,使L某的丈夫及周围人对她品德产生质疑,降低了对她的社会评价。L某认为,张行行为已构成了名誉侵权,并造成了一定的后果,遂要求张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4.65万元及公证费、律师代理费5万余元。

  L某还申请朋友刘某、王某到庭作证,他们指认与L某相识,知道曾与张行恋爱过。但看过张行的访谈后,感觉访谈说的就是L某,认为张行在说L某的坏话,在朋友圈子里谈及对L某评价降低了,觉得L某也不正派。

  法庭上,张行辩称访谈,自己只是就个人经历作陈述,涉及对象并不确定,也未出现L某的姓名,该访谈不是针对某人;从内容上看自己陈述符合事实,没有侮辱他人的言论;从后果看没有证据证明L某社会评价降低,该访谈不构成对L某的名誉侵权。

  法院认为,张行在接受《鲁豫有约》采访时,就自己早年经历进行了回忆并发表了个人观点,在陈述中没有指名道性,且当年报刊的报道甚至姓氏也未出现,刑事诉讼为不公开审理,刑事判决书中亦未出现L某姓名。距离事发20多年后,只有熟悉了解并关注L某的人,才能从张行的陈述中,判断L某属访谈中被论及对象之一。张行在陈述中没有出现污辱、诋毁他人名誉的措词,以今天普遍的社会道德观念,公众并不会因张行的访谈降低对L某的评价,且证人系朋友,证词的证明力较弱,法院不予采信遂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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