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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移民款 构成贪污判五年
 
发布时间:2012.09.1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移民补偿款本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惠民政策,村文书却把其兄弟四家的14口不符合移民条件的人申报为移民,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非法所得29600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时任泌阳县羊册镇某村委文书的刘某在负责本村移民申报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将其兄弟四家不符合移民条件的14口人全部申报为水库移民,共计骗取国家168000元移民补偿款,后因被纪检部门和政法机关查处,刘某实际获取赃款29600元。案发后,刘某已向泌阳县人民检察院退赔赃款2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担任村委文书负责全村水库移民补助款的办理之便,虚报相关材料,冒领国家水库移民补助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刘某侵占的故意应以总额计算,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刘某只领取了29600元即案发,其余款项138400元应属未遂。

  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应予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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