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盗取他人QQ号和密码,冒充他人身份与好友聊天,诈骗钱财共计3万余元。今日上午,房山法院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孙某是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平时喜欢上网,没有稳定的工作,便萌生了利用QQ聊天骗人汇款的想法。今年3月,孙某在网上购买了木马病毒,以网名“图荼”从他人QQ资料中了解信息并寻找作案对象。
陈芹是一家广告公司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她回忆道:“一个自称做平面设计工作的人加我为好友,还发给我几张刚做好的平面图,之后我们通过视频聊了一会儿。”
孙某便是利用这个机会,将木马病毒以图片的形式发给了陈芹。陈芹点击图片后,其个人信息、QQ号码和密码就显示在了孙某的电脑上。同时,孙某趁机截取了陈芹聊天的视频资料。
第二天,孙某以陈芹的QQ号码登录,与所有在线的好友聊天,王红便是其中一个。孙某以陈芹的名义谎称自己的朋友有急事需要用钱。“他们有所怀疑的时候,我就发一段视频或者一张正在打电话的视频截图,然后说自己特别忙,基本上就没问题了。”孙某事后交代。
孙某仅从陈芹的两个好友手中就骗得了1.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作案5起,共骗取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