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兑换“再来一瓶”饮料与顾客发生争执,商店老板孟某居然将两名顾客打成了轻伤和轻微伤。日前,房山法院依法判决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2年6月小王和小李到孟某经营的一家小商店买了两瓶饮料,两人走出商店没多远,小王突然发现自己的瓶盖上有“再来一瓶”字样,两人高兴地反悔孟某商店,要求兑奖。
此时只有孟某妻子在,其称自家商店不办理兑奖,要到专门兑奖点去。小王和小李非常生气,称别的小卖部前几天还给兑过,怎么就你家特殊!但孟某的妻子坚决不给兑奖,双方争执不下发生了激烈争吵。孟某得知后,立即回到店中,拿起一根棒球棍就向两人打去,导致小王胳膊骨折,小李前臂受伤。经鉴定小王为轻伤、小李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孟某无视国家法律,在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