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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3.09.2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觅得“偏门”生财之道的王某,以虚假应聘酒家传菜工机会,秘密偷拍该酒家在经营及管理上不规范之处的视频内容,转而又向该酒家实施敲诈钱财,被及时赶至的公安人员抓获。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24岁的王某系山东淄博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他终日异想天开如何能不劳而获。

    2013年6月中旬,王某从媒体上得知社会上有些“记者”偷拍饭店酒家不规范视频曝光获利的信息,遂流窜来沪。王某花了数百元添置了一套秘密偷拍的纽扣式摄像机,作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6月21日,王某前往地处静安寺附近的某著名酒家应聘,从开始应聘的那一刻起,王某就偷偷打开纽扣式摄像机。在得知应聘酒家传菜工一职后,从次日正式上班时,王某就利用工作机会偷拍该酒家厨房有蟑螂及蟑螂屎痕迹、酒家雇员刷洗餐具时未按规范操作及没有健康证的他仍被应聘录用等不规范之处。

    仅仅工作到第5天中班下班后,王某感觉所偷拍的视频也差不多了,便将随身携带的行李搬出该酒家的员工宿舍。

    次日晚上,王某来到该酒家交涉。王某通过电话要挟酒家经理,出示一个U盘给酒家雇员说,“我是报社派来的卧底记者,那个U盘内有我这几天拍摄的酒家在日常营业中不规范的视频。”而一时感到无法应对的经理,摸不透王某此番交涉的目的,回答听不懂他的话,遂两人不欢而散。

    三天后,王某按约来到该酒家找到经理,在一间包房内,王某要求把两人的手机都关机放在桌上,不接任何来电或打电话。

    王某问及酒家经理:“U盘里的内容看过没有?现在餐馆都怕这类现象被披露,何况你们这家沪上有名的酒家,也存在如此不规范的经营活动。”对方经理则称:“爽快一点,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就直说吧!”王某却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我把这些视频资料抖搂给媒体的话,也有线索费可拿(意思是指钱),你就给我店里的营业额的五分之一钱款。”经理用周旋的语气讲,店里每天的营业额都不一样。王某为显示自己是个敲诈酒店的老手,还说,“那就给我一万五吧,以此换回所拍摄的视频。自己以前在山东、广州和杭州等地,都干过此类视频拍摄,拿到酒店给的钱。”见王某在进行敲诈,经理忙说需要请示老板一下,自己做不了主。脱身离开房间暗示让其他员工报警,经理仍旧回到房屋内稳住王某。不久,接警后的公安人员赶到将王某带走,遂案发。

    到案后,王某承认自己是第一次冒充媒体记者干这类敲诈勒索的事。前述他在外地也干过同类敲诈则是虚构的,目的是让酒家觉得遇上的是个“老手”。因为身边缺钱才萌发了犯罪勒索的念头,才动了邪念应聘到酒家当传菜工,偷拍内部的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以此敲诈该酒家钱财。现感觉很后悔,请求能从宽处理。法院认为,王某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法院遂对王某依法作出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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