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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机构改革启动 法制办升格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时间:2010.07.1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7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按照方案,今后市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办和信访局由部门管理机构提升为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新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法制机构受到空前重视。

  探索大部门体制,此次长沙市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大规模的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如,整合市经委的职责和市发改委承担的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新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整合市建委行政管理职责、市房产局行政管理职责、市公用事业局燃气和供热管理的职责、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协调管理职责,新组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方案的一个突出亮点是,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凡工作可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或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保留的要在机构限额内设置。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9个。

  本轮改革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扩大了县级政府管理权限。方案提出,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强化市级政府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职能,减少对县(市)具体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功能。

  为避免出现以前那种领导副职过多的情形,方案规定,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1正3副,部门管理机构领导职数一般为1正2副。合并新组建的部门,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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