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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夫人传销大案开审 非法获利5778万
 
发布时间:2010.07.2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7月20日,“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一审在郴州中院开庭审理。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跃兰、胡明友、江虹、刘朝汉、汪志勋、兰贵宏、汤明晨、张斌、洪胜妹、胡江红、刘元生、羊荣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被告人何夏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职务侵占罪;以被告人潘诗剑犯职务侵占罪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案件被告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

通过拉人头等方式开展网络传销

  2006年9月,被告人何跃兰获得了一套以拉人头数量和收取入门费多少计算奖励的营销方案。为了利用该营销方案牟取利益,何跃兰在大陆先后成立了“东莞蝶夫人化妆品公司”、“广州博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对外统称为“法国蝴蝶夫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何跃兰。

  何跃兰委托广州名宇化妆品厂研制和生产“雅黛欧雪”、“冰雪含香”等系列化妆品,对外则宣称其产品系法国原料和配方,并在部分产品包装上标明“法国蝴蝶夫人国际化妆品公司技术支持”的字样。

  何跃兰又指使他人为公司编设网站,并找到被告人羊荣辉,要他结合其先前得到的营销方案进行电脑编程,羊荣辉明知系传销软件,仍编制了“工资结算系统”、“销售会员管理平台程序”,并到公司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何跃兰将“蝴蝶夫人”网站服务器托管在郴州市电信局机房。

  何跃兰安排其侄女即被告人何夏娟为该公司总裁助理负责管理财务,又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刘元生、胡明友、江虹、刘朝汉、汪志勋、兰贵宏、汤明晨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并安排被告人刘元生等人负责公司对外宣传、代理及会员培训、日常行政管理、系统操作及工资结算等事务。

  “法国蝴蝶夫人公司”以销售“雅黛欧雪”、“冰雪含香”等系列化妆品为幌子,对外虚假宣传该公司即将上市,缴纳七百元至十万元不等金额即可成为公司的会员或代理商,还可享受原始股,以此欺骗他人加入,使得代理商和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各级代理商和会员再依据发展的下线数量及缴纳的资金获得各项奖金。

“蝴蝶夫人”涉嫌非法获利5778万

  截至2009年4月,“法国蝴蝶夫人公司”在全国发展代理商五百余名、会员六万余人,收取代理费及入门费共3.356亿余元。被告人何跃兰共非法获利5778万余元,胡明友非法获利74万余元,江虹非法获利36.8万余元,被告人刘朝汉非法获利74.8万元,汪志勋非法获利10.3万元,被告人兰贵宏非法获利9.6万余元,汤明晨非法获利4.7万余元,张斌非法获利122万余元,洪胜妹非法获利45万余元,胡江红非法获利30万余元。

  检察机关另指控:被告人何夏娟与潘诗剑于2008年8月登记结婚后,何夏娟要潘诗剑按习俗赠送彩礼,并提出要台奔驰车,而潘诗剑说没有这么多钱。何夏娟提出可从其管理的“法国蝴蝶夫人公司”资金中解决,如何跃兰问就说车是潘家送给何夏娟的,潘诗剑认可。

  2009年2月,被告人何夏娟从其管理的法国蝴蝶夫人公司账户中转出219万余元至潘诗剑的账号。随后,潘诗剑以何夏娟名义,从该账户中支付71万余元买了一辆SLK280型奔驰跑车。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郴州中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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