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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2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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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信号塔存在倒塌危险,电磁波和噪音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也造成了损害和妨碍,村民起诉移动和联通公司,要求拆除建在自家附近的移动信号塔。7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冯某起诉称:移动和联通公司二被告建设的信号塔的选址违反特种建筑物规划设计要求,信号塔专用机房紧邻原告,每天发出强烈的噪音,严重干扰原告的正常生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信号塔、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5万元。
第一被告移动公司北京分公司对原告的起诉提出了质疑:该案中提到的信号塔的是移动公司在此处使用的一处基站。作为公用电信设施,该基站选址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相关条例,完全符合公共利益。基站发射的电磁波是有方向性的,而且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基站的电磁波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移动公司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该基站的建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标准。
第二被告联通公司北京分公司辩称:基站建设的地方是授权经营的公用设施。现在这个信号塔是移动公司在使用,与我们无关。
截止到发稿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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