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分享到:
广西首例制售木马病毒案开审 盗窃他人QQ号实施诈骗
 
发布时间:2010.08.0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例制售木马病毒案近日在宾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柴彪、黄燕欢分别因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诈骗罪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柴彪制作了一种木马病毒程序,专门用于在互联网上盗窃他人使用的QQ聊天工具。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间,柴彪以贩卖的形式将其制作的木马病毒程序提供给被告人黄燕欢等人使用,非法获利达26万余元。

  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3月10日,黄燕欢使用柴彪出售的盗号木马程序,在互联网上盗窃他人使用的QQ聊天工具,并用盗窃得来的多个QQ号码登录互联网,冒充被盗QQ号的使用者身份,先后15次实施诈骗,共得款4.59万元。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