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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集团案二次开庭 涉案78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0.08.0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今天上午,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78.41亿余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1.39亿元之多,代号为“8703”的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集团主犯黄晓凯将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受审。被告人黄晓凯(化名黄威、黄亿),因走私普通货物嫌疑,于2008年12月26日被拱北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27日被拱北海关缉私局取保候审;2009年2月10日被拱北海关缉私局监视居住;2009年3月18日再次被拱北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9年4月25日被拱北海关缉私局逮捕。2010年4月6日,该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在起诉书中认为,黄晓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5月2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进行审理,27日暂停审理。经过一个月的补充侦查后,6月25日,检察机关以偷越国(边)境罪对黄晓凯进行补充起诉。

  检察机关查明,自2007年1月以来,被告人黄晓凯使用“黄威”、“黄亿”的虚假身份,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证件,经常前往香港。2008年7月3日,黄晓凯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手机案件被侦查机关破获。7月17日,被告人黄晓凯持“黄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号码为:W22790948),从广州天河火车东站乘坐T819次列车逃往香港;同年12月,从香港屯门乘小艇偷渡回深圳蛇口。自2007年1月31日至2009年2月10日,被告人黄晓凯持“黄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号码为:W18725471、W2554682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证件号码为:G21011438)35次前往香港。其中,自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2月10日,被告人黄晓凯竟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持“黄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4次前往香港。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晓凯无视国法,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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