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分享到:
新房装完两年还渗水 律师:厨卫装修保修期为五年
 
发布时间:2010.08.05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8月1日,家住南湖花园东方莱茵小区的李小姐投诉说,她的房子是07年底装修的,可两年多来,房内到处渗水,令人烦不胜烦。

  据介绍,李小姐的房子是07年底由中北路百安居装饰公司装修的。装完半年后,李小姐发现墙角渗水,但装修人员检查后说:“查不出原因,观察观察再说。”

  到08年7月,墙角渗水更严重,整个墙面被渗湿。装修人员撬开地板后发现,原来厨房主水管的三通接口没接好,当即进行了整修。

  可好景不长。今年6月,地面墙面都开始冒水,连电视机后的墙体都湿了。李小姐再次找到装修公司,装修人员撬开地板发现:三通没坏,厨房地面下的水管接口处渗水严重。但装修方称,“已过二年保修期,只能李小姐自己处理。”

  8月1日,记者来到李小姐家,果见室内一片狼籍,客厅地板被撬起,地板正反面均发黑发霉。李小姐称,半年来,只要打开水闸,水就会从地板缝隙中冒出来。

  当日,记者来到百安居装饰公司。其装修队李经理称,按双方合同,李小姐的装修已过两年保修期。

  对此,律师认为,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因此,针对厨房、卫生间的渗漏,装修公司应在5年保修期内承担责任。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