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法律
分享到: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10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10.08.1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农业部公布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行为,完善推广鉴定制度。《办法》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在总结《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的基础上,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一是扩展了适用范围。在适用部级推广鉴定的基础上,将省级推广鉴定纳入适用范围;在制定有关条款时,既考虑了全国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又给予了省级推广鉴定工作适当的灵活性。二是规范了申请条件。规定了各有关推广鉴定的申报条件,适当调整了部级推广鉴定准入门槛,进一步对批量生产时间和销售量进行了规定。三是充实了有关内容。明确了推广鉴定的范畴,规定了有效期内证书变更的审查原则和审批程序,明确了有效期内证书撤销的十一种情形。四是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农机鉴定机构、农机鉴定机构对鉴定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了推广鉴定工作质量信息反馈制度,让生产企业可以对鉴定工作和鉴定人员进行评价和监督。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