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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助妻“安乐死”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0.08.1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妻子身患重病,常年瘫痪在床,每日痛不欲生;丈夫难以承受,为“解脱”妻子痛苦,给其服用过量安眠药。近日,经陕西省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备受关注的投药致妻“安乐死”案,一审已有结果,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龙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何龙成,系陕西勉县褒城镇红星村二组村民,与妻子徐某结婚20年,感情一直很好,且生有一子一女。十五年前,徐某因患类风湿,因家中经济因难,没有得到良好的治疗,病情逐渐加重。特别是近三年来,徐某病情恶化,一直瘫痪在床,就连周围邻居一致认为其早都死亡了。虽然何龙志及子女在生活上尽力善待,但日复一日,家庭生活日益困难,何龙成也不能外出打工挣钱,只能在家干一点农活,其他时间全都用来照顾卧床不起的妻子。面对家徒四壁和瘫痪妻子,何龙成既同情又无奈,惟有以泪洗面。2009年11月1日,看到妻子发病嘶吟哀嚎、痛不欲生的惨状,何龙成异常急躁厌烦,突然萌生了结束妻子的生命来终结其痛苦,同时又解脱了自己和家庭的想法。于是,何龙成到当地三家药店,先后买了二十五片安眠药,中午3点左右给妻子服下14片安定后外出,几小时后当他回到家中时,妻子已然离世。后经法医尸检证实:徐桂琴系自身疾病所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前所服安定药物对死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用轻微。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何龙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案发后何成龙成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再结合检验报告结论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何龙成犯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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