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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1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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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交易安全问题日益突显,网络诈骗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以虚假出售游戏币骗取网民钱财的网络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于2010年2月20至22日以及3月1日以虚构出售网络游戏币的事实分别诈骗河南省王某、上海市周某、北京市冯某以及河北省王某共计三万二千余元。
与陈某共同作案的还有潘某,潘某负责找人创建网站经营游戏币以及办理多套银行卡,并通过较低售价的虚假宣传信息对网站进行推广,使该网站能够排在百度搜索游戏币网站类的第一位,且在上面留下电话以及QQ的联系方式,本案被告人陈某负责这类网站的具体管理工作。
凡是登陆网站并且需要购买游戏币的客户都应该和陈某取得联系,陈某一般会通过QQ聊天的方式,以金币价格便宜为理由说服客户购买。购买游戏币的客户应该按照网站上的付款方式汇款。
据被告人陈某供述,客户的第一笔钱是通过该网站上的付款银行页面上的网上支付将钱汇到一个银行的中转公司,该公司作为支付平台再将钱转到被告人的账户上,在网站上设立这样的中转支付平台可以使网站显得真实、正规,因此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客户。如果最终客户收不到游戏币找陈某时,他会告知客户交更多的钱以激活先前的支付账号。正是通过上述欺骗手段,被告人陈某使很多网络游戏玩家遭受财产损失,而自身却从潘某处分取了数额较大的红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销售网络游戏币为名,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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