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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案犯李磊因交通肇事被诉赔偿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0.08.1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前不久,大兴灭门案犯李磊因案发2个多月前的一起车祸被祖孙俩起诉赔偿。8月16日下午1时,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李磊目前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拘押,此案采取了分别开庭的形式,为此,承办法官曾前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磊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现场,向后者送达了该案的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因此,李磊今日没有到庭,也未委托任何人代理诉讼。

  据高先生讲述:去年8月31日上午9:50分左右,他怀抱小孙女在宣武区三庙大院1号楼门前道路边晒太阳,李磊驾驶朗逸轿车由西向东倒车,将他祖孙二人撞倒,导致他:“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后经北京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治疗一直难以康复。同年11月,又被诊断为“左膝滑膜炎“,活动、行走严重受限,经过多日持续治疗无法恢复。经宣武交通大队认定,李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令他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者李磊不仅未支付他任何费用,还态度强硬、蛮横,拒绝与他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接触和协商。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因遗留左关节活动部分障碍构成10级伤残。

  为此,高先生将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到了宣武区法院,提出了18万赔偿请求。

  在此之前,李磊对此的态度十分淡漠,不仅认可了高先生的所有说辞,还认可了所有证据,并同意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表示该车的投保人是王美玲(李磊的妻子),对高先生的部分诊断证明的真实性、用药提出了异议、同时明确不同意赔偿高先生营养费、律师费、今后治疗费等费用,并拒绝了法院的调解建议。

  此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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