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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快件赔偿五倍运费 律师:符合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0.08.1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8月16日早上,在胶州工作的谭女士向记者反映,朋友从韩国给她带来一双价值1400多元的高档女鞋,回潍坊后委托谭女士的妹妹转交,谭女士的妹妹便联系了韵达快递潍坊分公司。没想到当天快递员就将女鞋弄丢了,而直到第三天她们姐妹二人才得知此事。对于赔偿问题,双方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协商,但一直没达成共识。

客户快递高档女鞋当天就被弄丢

  8月16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奎文区虞河路见到了谭女士的妹妹小谭。她说,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5时许,她将鞋子包好后,交给了韵达快递公司一名女士。对方填写了运单,并收了8元运费。对方并没有提及贵重物品保价的事宜,只是说省内快件一般次日就可到达。

  但直到第三天,谭女士也没有收到鞋子。小谭查询运单号后发现网上没有记录,便给韵达快递潍坊分公司打电话,接线员表示不清楚此事。当天中午11时许,潍坊韵达快递负责人郝经理上门表示歉意,称快件及运单已经于接件当天不慎遗失在出租车上,由于当时没有索要打车发票,快件找不到了。

  郝经理还表示,由于小谭并没有对快件进行保价,按照规定,快递公司可赔偿运费的2-5倍。运费为8元,5倍仅为40元钱,小谭表示不能接受。她投诉至韵达快递上海总部,几经协调,对方表示最多可以赔偿300元经济损失,退还8元运费。

韵达快件没有保价酌情赔328元

  记者在小谭的运单上看到,正面写着“100%打开验视,拒收违禁品”字样,在显眼处还用黑字体印着“请阅读背面协议,使用本单即表示接受协议内容,未保价的物品按资费的5倍赔偿”。背面“赔偿”一栏中写着:“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韵达快递潍坊分公司负责人郝世杰经理告诉记者,当天快递员取件后乘坐出租车,下车时不慎将快件遗失了,由于没有记下车号和索要乘车发票,快件无法寻找。对于未保价的快件,丢失或损毁后按照运费的2-5倍赔偿;对于保价的快件,丢失或损毁后全额赔偿,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3%。这些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郝经理表示,快递员取件时没有当面开箱验货,还弄丢了快件,存在一定责任。他表示,最多可以赔偿小谭320元的经济损失并退还8元运费,但不可能按照对方的说法赔偿一千多元。毕竟,快递员并没有亲眼看到箱子内的物品,寄件人也没有提出保价,快递公司无法估量那双鞋的价值。具体的保价及赔偿问题都明文印在运单上,寄件人应该看清楚。

律师五倍运费赔偿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采访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宫惠玲律师。宫律师认为,不管是国有邮政企业还是民营快递公司,都要遵循《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如果没有经过保价,那么寄件人无法证明丢失的快件的价值,快递公司按照格式条款中注明的“按运费的2至5倍来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那么,快递员在取件时有没有义务当面向寄件人说明保价及赔偿等事项呢?宫律师说,目前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运单背面有格式条款,寄件人在运单上签字,就表示认可该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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