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现年45岁,硕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北京九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检方指控称,2006年9月,周某在担任律所专职律师期间,收取了福州昌晖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案件代理费35万元后,本应交给律所。但周某却把这笔钱用于个人使用,今年年初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周某身为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