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分享到:
律师挪用35万代理费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0.08.1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专职律师周某,将35万元案件代理费用于个人使用。记者昨天获悉,周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周某现年45岁,硕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北京九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检方指控称,2006年9月,周某在担任律所专职律师期间,收取了福州昌晖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案件代理费35万元后,本应交给律所。但周某却把这笔钱用于个人使用,今年年初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周某身为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