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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被人取款八万二 储户起诉银行道歉赔偿
 
发布时间:2010.08.1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储户李先生自称两张借记卡被人盗取了82000元钱,其中一张卡的未到期定期存款被强行转为活期取走,一张被强行赎回卡内基金转为活期存款取走。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李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赔。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今年2月22日,他在查阅银行账户账面金额时发现自己的一张借记卡被人用电话银行将未到期的5万元定期存款强行转为活期存款,同时被人从柜台盗取了4万元,李先生立即进行挂失登记。没过多久,李先生通过查询又发现另一张借记卡被人强行赎回卡内所有基金转为活期存款,被盗取42000元。

  李先生说,他向银行投诉后,银行方面在电话中确认了投诉内容属实,侵权行为人是银行职工,此人有违规电话签约、伪造李先生签名及其他违规操作行为。

  李先生认为,银行对他储蓄的资金有保管义务,在他毫不知情、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银行疏于管理,严重失察,导致他的储蓄资金大量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要求银行赔偿他储蓄损失82000元及利息,并向他书面道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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