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分享到:
工商总局将严打房地产行业虚假广告宣传
 
发布时间:2010.08.2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把没有的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说成“有”;通过排号、摇号、选号等方式人为制造商品房销售的紧俏气氛,鼓吹房价将不断上涨……针对房地产市场不断冒出的形式各样的虚假广告,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建立健全12315驻点制度,在楼盘集中销售区域或附近设立流动工商执法12315投诉咨询点;与房地产管理、土地、建设、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交流有关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记录情况。

  工商总局披露,当前,房地产行业虚假广告宣传的主要表现形式有6种。

  一是夸大配套设施。宣传时,会在所销售楼盘周边和小区内部的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方面做文章,在宣传资料中将没有的说成“有”、可能有的说成“一定有”,以此诱导购房者。同时,其宣传资料中常常会注明“此广告不作为合同附件,所有内容以政府批准文件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来为自己免责。

  二是虚构房地产开发资质,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更是自创所谓的“特级”资质。在销售过程中,明明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宣传已经取得所有资质。

  三是虚假承诺。在商品房销售前向有购房意愿的人收取一定的“诚意金”,并口头承诺一个销售价格。真正销售时却以市场行情上涨、土地成本增加等借口抬高价格。

  四是对国家政策进行误导性宣传。如有的地区规定,自来水开户费、天然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入网费等“五通”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之中,开发商不得另行收取。但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却不执行这一政策,还宣称这些费用是代有关单位收的,必须由购房者交纳。 五是形成价格联盟,鼓吹房价将不断上涨。在商品房价格体系中,相当一部分开发商都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默契,房价可以直线上涨,但绝不下跌,而且通过排号、摇号、选号等方式人为制造紧俏气氛。

  六是滥用专业优势地位。宣传和签订合同时,在商品房的附属设施、建筑标准、节能标准、面积、层高、验收等方面做手脚,篡改示范合同文本,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

有话要说

  rlpkun: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行之有效的举报机制和处罚办法,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其资质。

  古稀老头:这样的开发商你们管得了?家家有后台。

  深海:对无良开发商实施“断奶”,银行不放贷。

  飞宇:对于没有诚信的开发商,下次开发新的住宅楼盘时,超配经济适用房指标!

  老曲: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对开发商的诚信与服务态度进行星级等级评定,作为购房者的参考。

  梦在飞翔:设立虚假宣传罪。如果只是一纸整改通知书或九牛一毛的罚款,反而让他们以为只要罚过就没事了。

  阿满哥哥:真希望政府能好好治理一下现在的房地产商。你看看,现在的房子好多空着没人住。

  狼行天下:失信开发商一律纳入黑名单,在一年或两年内无资格进行房地产开发;哄抬房价的彻底消除其资格。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