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案例
分享到:
搭车出车祸 司机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0.08.2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好意让人顺路搭乘自己的车,却不料在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没有对搭车人尽到安全义务且午间饮酒的三轮摩托车司机丁某日前被开封县法院判决赔偿受伤者王某33705.09元。

    2008年1月2日,王某顺路搭乘丁某的三轮摩托车到同一亲戚家去走亲戚。吃过午饭后,在回家途经兰考县三义寨村时,因车碾到一块石头翻车,王某从车上摔下,头部受伤。丁某支付王某6000元医疗费后下落不明,王某于2010年2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对该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的责任,遂判决丁某承担王某经济损失的60%,即39705.09元,扣除丁某已支付的6000元,其还应赔偿王某33705.09元。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