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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捡张银行卡父亲取钱母亲保管 法院判一家三口都有罪
 
发布时间:2010.08.24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广安市广安区人刘松与同学肖涛在该区一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的一张银行卡,两人当场从该卡中取了6000元,并修改了该卡的密码。事后,刘松的父母刘洪与李月知晓后,不但不制止,其父也参与取钱,并将自己及儿子取得的2万多元钱交妻子保管。案发后,刘松一家三人和肖涛被抓捕归案。昨日记者获悉,广安区法院认定刘松一家三口都有罪,分别判刑。

  去年12月10日下午5时许,刘松、肖涛在广安区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发现被害人吴风将银行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二人遂从吴风的卡上取走现金6000元,各分得3000元,并修改了该卡的密码。随后,刘、肖二人将捡到银行卡和取得现金一事告诉了刘松的父亲刘洪与母亲李月。随后,刘松、肖涛、刘洪三人又到广安区渠江北路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再次从捡来的卡上取走现金9000元,并再次修改了该卡密码。刘洪将取得的9000元钱交由妻子李月保管。

  贪心的刘洪让其子刘松次日凌晨再去取款。次日凌晨零时许,刘松、肖涛在广安区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从卡内再取走现金10300元。刘洪随后将取得的10000元又交给妻子李月保管。

  案发后,刘松等四被告人将所得赃款,全部退还给了吴风并取得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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