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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首起灭门案嫌犯李磊遭朋友追债60万
 
发布时间:2010.08.3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大兴首起灭门案嫌犯李磊,在家中用尖刀将妻子、妹妹、父母、两子共6名至亲刺死,庭审中3次求“速死”。目前,他正在看守所内等候法律的制裁。继亲属向李磊提出400余万的民事索赔后,李磊的一个朋友也向其追债60万。昨天上午,大兴法院黄村法庭开庭审理这笔债务纠纷案。

  庭审现场

  朋友不要钱要求过户房

  昨天上午8点半,乔先生夫妇出现在法庭。被告席上原属李磊的位置,无人到庭。

  乔先生称,他是李磊的好友。2009年初,李磊因生意周转不开,找到他想用他的房子抵押贷款。经协商,乔先生将位于大兴的一套房子过户给李磊的妻子王美玲,并说好了两年后再将房子过户给乔先生。为了保险,李磊给他写下借款60万的欠条。因此,乔先生起诉要求李磊还钱。

  “法官,我能不能不让他还钱,而是直接把房子再过户给我?”庭审中,乔先生刚念完起诉状,就询问法官。法官当场拒绝了乔先生变更诉求的要求,法官称,乔先生提交的是借款的借条,双方是借贷关系,诉求没法更改为过户。

  法官笔录

  李磊认可借据未提房子

  书记员在记录李磊信息时,一度询问法官如何描述李磊的现住所,经法官确认后,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中输入“看守所”。法官表示,因李磊无法到庭,他在8月12日刑事案件庭审后,会见了李磊并制作了相关笔录。在会见中,法官将乔先生提交的证据交给李磊核实。法官称,李磊认可借据,承认有这回事,“他还说,本来应及时还你,结果出了这事”。

  “对了,李磊还说,我见了你后,给你带个好”,法官补充道。乔先生和妻子苦笑后,对法官说“那房子的事呢”。对此,法官说,李磊没提。沉默片刻后,乔先生又说,“下回您见着他,也给他带个好!”

  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庭后追访

  原告表示担忧债务履行

  乔先生和李磊作为朋友,有十余年之交。乔先生庭后表示,李磊人不错,朋友有困难,能帮忙的他都会帮,“一起吃饭时,没听说过他家里有什么烦恼”。李磊出事,让他感觉很意外。

  李磊案发后不久,乔先生就来到法院咨询如何解决双方债务的问题,并提起诉讼。“写的是借款,实际上是房子的事,法院不认可我的房子过户给王美玲了,这可怎么办”,乔先生几次表示担忧。乔先生说,目前房子由价值60万飙升到了110万左右,他很苦恼这个损失怎么办。

  乔先生说,债务履行也是个问题,“他想还钱,事实上也有这回事,可是还要通过法律程序和很多人,挺麻烦的。再说他万一枪决了,我这怎么办?”

  专家说法

  李磊被执行死刑可向继承人追债

  中国政法大学民诉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教授说,如果李磊被执行死刑,不影响乔先生追债。法院会先考虑有没有被告人的存在,如果李磊刑事案件先于民事案件结束,他被执行死刑,被告人不存在,法院会终止审理。乔先生可再将李磊的财产继承人作为诉讼的当事人起诉。

  宋朝武说,李磊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是关键,关于民事索赔部分应满足的顺序,法律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但有赡养对象的,法院一般会考虑满足赡养费,然后再考虑债务纠纷、死亡赔偿金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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