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新闻
分享到:
人造石遭遇外观相似 “凯撒红”起诉“紫罗红”
 
发布时间:2010.09.0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认为他人销售的“紫罗红”石材产品外观与自己拥有的“凯撒红”石材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相似,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将个体工商户王某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林某诉讼请求。

  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共同诉称:其拥有专利号为ZL200830004320.X,名称为“瓷片(人造石-凯撒红)”的外观设计专利。后经调查发现王某作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北京华广泰祥石材经营部在北京市朝阳区易开元国际石材市场展出、销售的“紫罗红”石材的产品外观与自己拥有的“凯撒红”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涉嫌侵犯了自己外观设计专利权。

  王某辩称:自己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紫罗红”石材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凯撒红”存在明显差别,不构成侵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凯撒红”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视图与被控侵权产品“紫罗红”的相应表面图案在整体明度、纯度及浅色花纹的形状、布局、均匀度和尺寸比例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使得“紫罗红”的外观不同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所要求保护的设计方案,一般消费者能够将二者区别开,不会将二者误认、混同。由于上述设计方案上的差别,两者整体风格明显不同,整体视觉效果也有显著区别。因此,石材“紫罗红”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明显区别,不构成侵权。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