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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炸虹桥机场相威胁 要警方为其找女友
 
发布时间:2010.09.2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4天内6次拨打上海市110报警电话,要求警方为其寻找已经分手的女友,其中4次威胁警方,如不满足其要求,将在上海市虹桥机场等地制造爆炸恐怖事件。9月21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9年12月27日零点12分,上海市110报警中心的电话骤然响起,徐某用手机报警称,其在上海打工的女朋友摩托车被窃,询问警方是否接到过相关报警,警方按常规作了回复。

  28日深夜22点50分,徐某再次用手机报警,称自己身在沈阳,是黑社会成员,其女友摩托车被窃已向松江区某派出所报案,如警方不帮助其寻找女友,他将恐怖袭击松江。10多分钟后,徐某又一次报警,威胁警方如不帮其寻找女朋友,将在元旦期间炸虹桥机场。

  时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世博会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徐某的异常举动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相关信息被迅速传递至虹桥机场和浦东国际机场。两个机场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增派增配大量人力物力,全面提高安检等级,加大安检力度。

  29日和30日,徐某又接连三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其中两次明确声称,如警方不帮助其寻找女友,将在虹桥机场制造爆炸。而此时,警方通过侦查已确定徐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实施网上追逃。12月31日中午,徐某在辽宁省大石桥市一网吧内被警方成功抓获。

  徐某归案后,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进行了精神状态鉴定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鉴定机构确认,徐某无精神病,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长宁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徐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拨打报警电话,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徐某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法庭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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