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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被诉垄断电子支付 可能反诉VISA
 
发布时间:2010.09.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在网站上公布了美国贸易代表署投诉中国银联垄断一案的具体内容,该投诉称中国对希望在华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他国供应商设置了市场准入限制。

  在呈递给WTO的文件中,美国贸易代表署认为,中国违背了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所作出的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的承诺,因此美国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提起了这一投诉。

  美方称,目前针对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进行交易的支付卡,只有中国银联被允许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而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提供商则只能为以外币交易的支付卡提供服务。中国要求所有商家的支付卡处理设备需与中国银联的系统相一致,此举使得其他国家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得不和商家谈判以获取接入途径。

  同时,中国要求包括双币卡在内的所有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必须具有银联标识,而美方认为以上这些要求实际上是对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面对美国的指责,中国商务部此前作出的回应是,中国有关银行卡电子支付的措施符合对WTO的承诺。目前,银联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对美方的这一投诉均未作出回应。

  按照WTO的规定,针对美国提出的磋商请求,中国有10天的时间进行回应;磋商期为60天。磋商结束后,美国可以向WTO请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以对这一问题作出裁定。

   解读

  中方并未违背WTO承诺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指出,从入世的条款来看,中方的做法并没有违背WTO承诺。

  他解释说,人民币支付卡业务在中国入世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豁免清单》中是划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项目下的,美方之所以这样说,估计是因为看到该清单没有列举银联垄断人民币支付卡业务的内容。

  对消费者不一定是坏事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美国向WTO投诉,对消费者来说未必是坏事,因为退一万步讲,如果WTO支持美国,无非是竞争会更充分,消费者支出的费用不一定增加。董正伟分析,如果Visa和万事达卡在境外联合抵制银联卡,这也是违反反垄断协议的,若证据确凿,我们也可以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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