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刑事辩护中心
法律顾问中心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企业邮箱 | 律师管理系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512-57331148
首页 招聘信息
 
  惠诚动态
  最新法律
  法律新闻
  最新案例
  开庭信息
 
诚信为本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案例
分享到:
小灵通收漫游费违规 新疆电信被判返还500元
 
发布时间:2010.10.0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近日向原告洪先生支付通信费用及经济损失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新疆电信收取洪先生长途费116.61元,但洪先生打印出的清单上记载的长途费仅为3.97元。法院对新疆电信进行了调查,查明小灵通业务属于市话性质业务,新疆电信现在执行的小灵通的资费应由各地物价局审批。但新疆电信在法律规定的限期内未能提供物价部门批准其收取小灵通漫游费用的文件。
 
 
  专业部门: 诉讼法律中心 | 刑事辩护中心 | 法律顾问中心 | 建筑房地产法律中心 Copyright © 2005-2010 惠诚(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地图: 点击查看 免费咨询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31148 E-mail: wxy@hc-ls.com
   邮编:215300 提供技术支持:weila 网站地图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