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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炒信誉卖假LV 销售额20万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0.06.21 新闻来源:北京市惠城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 浏览次数:
 
         30岁的青海人曹某因在她开设的网店中销售假冒的LV、GUCCI、CHANEL等品牌的产品,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获利5万余元,被检察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间,被告人曹某在本市丰台区其租住的平房及丰台区某小区房间内,通过其在淘宝网上开设的“草珠儿”小店,销售假冒的LV(路易威登)、GUCCI(古驰)、CHANEL(香奈儿)等品牌的产品,后被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暂住地起获路易威登(LV)、古驰(GUCCI)、香奈儿(CHANEL)品牌箱包290个、鞋6双,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05621元。

  30岁的曹某来到北京后,一直没有合适的工作,听朋友说淘宝网上可以开店卖东西,便于2005年注册了帐号,并对产品进行虚拟交易,增加信誉度。2006年6月,曹某从网上搜索LV、 GUCCI等国际名牌商品的图片贴在网店中,有经销商主动和曹某联系,双方谈好款式、价格和数量,并将商品邮寄给曹某,曹某通过转账方式付款,后每件商品加50元至100元不等卖出。

  庭上,曹某表示认罪。“你店里的商品都卖多少钱?”,审判长问,“400元到800元不等,我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曹某答到。

  “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对我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损失、给朋友带来的困扰非常后悔,我还有两岁的孩子,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最后陈述时,曹某说道。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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