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人民法院张浦人民法庭正式成立。今后,张浦、锦溪、周庄区域内除劳动争议案件、道路事故赔偿案件外且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都将在这里立案受理。市委副书记沈黎明出席揭牌仪式。
近年来,市法院切实贯彻方便企业和群众诉讼、方便案件审理的“两便”原则,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渠道。目前,市法院已在千灯、巴城、花桥、张浦建立4个基层法庭,所辖区域覆盖除了开发区、玉山、周市外的其他区、镇。这些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规定,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及市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外,还要承担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
“我们将坚持‘两便’原则,对辖区内的涉诉案件依法加大审判力度,并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张浦法庭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