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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要求新任党政“一把手”要公示财产婚姻
 
发布时间:2010.10.2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荆州纪委监察局通报说,荆州市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要求,该市新任的党政“一把手”要对财产、婚姻等个人有关事项实行公示。

  该新规规定,荆州市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管”,即: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同时,对新任一把手,要对财产、婚姻等个人有关事项实行公示。

  在用人上,“一把手”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和选任范围,个人推荐的,必须写书面的推荐表。同时,党政正职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不得在机关或下级机关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审计工作。

  在用钱上,“一把手”的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必须进行专项审计,并在单位公示,接受监督。

  在生活上,党政正职必须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婚姻家庭道德。对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发生不良行为的,拟任党政正职者,取消其拟任用资格;现任党政正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该市监察局副局长林华亭说,《规定》既是对干部的监督,也是对他们的爱护。该市各部门将先行自查自纠,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组织部门,对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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