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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烈马伤人案调结 农场管理方支付1.2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0.11.0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全国首例烈马伤害案,被烈马咬伤的王先生拿到了农场管理方支付的1.2万元赔偿金。

  5月9日,邳州市某中学教师王先生与朋友一起,来到泽普世生态农场跑马场,准备练习骑马。当时工作人员不在,他们就来到马棚里自己参观。王先生在一头卧着的棕色母马跟前观赏时,突然烈马发威,站起来就向王先生的裆部撕咬。随即,王先生被送往邳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治疗费等8000余元。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将邳州泽普世生态农场、实际管理人张某、潘某告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遇到了两个法律难题:一是邳州泽普世生态农场根本未注册;二是该跑马场的实际投资人是台商,不在大陆。如果采取判决形式审结该案,不利于案件的执行。最终,经过法官及双方代理人的调解,终于做通了张某、潘某的工作,同意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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