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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疯狂透支欠款四万获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0.12.0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年近30岁的北京无业男子袁帅,办理多张信用卡后透支消费数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拒绝偿还。12月8日,海淀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帅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08年1月,被告人袁帅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一张,后使用该信用卡在本市海淀区等地不断刷卡消费、取现。从2009年1月开始,被告人袁帅再未归还欠款,后经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被告人袁帅均未还款。截至2009年12月,被告人袁帅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41817.83元。 2009年12月23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民警将被告人袁帅抓获。

  据被告人袁帅称,他没有固定职业,2008年之前每月能挣到3000元左右,后换了工作每月也就1000多,2008年11月后就失业了。他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缺钱时只能靠透支,他先后办了多个银行的信用卡,觉得父亲不会不管他,肯定会帮他还钱,结果后来父亲生气就不给他还钱了。

  袁帅还表示,他自己曾在专门做信用卡套现生意的公司工作,那里有很多pos机,没钱时就在这家公司套现,交易明细显示的刷卡单位虽不同,但都是一个地方,套现一般要交1%的手续费。透支信用卡的钱款他都用于日常消费了,还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花1万多元购买了笔记本电脑,还不上钱时他还以相互套现的方式归还信用卡。2008年11月后,他还不上钱,家人也不给还了,银行打电话催,他也没钱,就一直拖着。

  查询信用卡交易明细发现,自2008年1月开通信用卡起,被告人袁帅从未彻底还清钱款,他在还款的当日一般都会支取同等金额的现金,没有都有2万元的欠款,期间还将欠款作了分期摊销,以致2009年12月拖欠本金共计4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袁帅对指控没有意见,并希望父亲能为其归还信用卡拖欠钱款。指定辩护人作了有罪从轻辩护,认为被告人袁帅在2009年1月后未继续使用该卡,主观恶性不大,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初犯。

  而被告人袁帅的父亲,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继续为袁帅归还欠款,称其作为被告人袁帅的父亲,接到银行的催收通知后在2009年1月前已代其偿还4万余元,故被告人袁帅不存在拒不归还欠款的情形;同时,他在代袁帅归还欠款时以各种方式多次告知民生银行被告人袁帅没有偿还能力,要求银行停卡,但银行拒不停卡,银行存在过错;而银行在发现被告人袁帅不具有偿还能力并违约后,未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故该部分损失应由银行自行承担,被告人袁帅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帅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袁帅到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袁帅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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