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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诚新法速递惠律(2010)第9期
 
更新时间:2010.10.13 浏览次数:
 
 

 惠诚新法速递

惠律(2010)第9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且无法补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受理。

《解释()》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在《解释(三)》出台之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也支持了此项仲裁请求,但由于实务操作中存在技术原因,社保中心无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补缴,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解释()》出台后,劳动者在无法补缴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弥补了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而无法强制执行的漏洞。

2、劳动者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就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而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改制已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而不局限于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导。因此,司法解释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劳动者可列用人单位、出资人、营业执照出借人等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用工单位类型复杂、形式多样,劳动者在纠纷发生后,往往由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或逃之夭夭而陷入维权困境。为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个人、被挂靠的单位列为当事人。

4、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裁决起诉法院的,法院如发现仲裁遗漏当事人的,可以直接追加并判决其承担责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现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加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直接调解或者判决其承担责任,而不需要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这些规定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便利,避免了因程序纷繁复杂而增加劳动者的讼累。

5、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确定的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虽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终局裁决制度,但这类裁决的认定标准界限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为了在审判实践中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色优势,简化争议处理程序,《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6、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如调解达成仲裁调解书,任一方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为严格规范这一制度的运用,防止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便迳行进入审判程序,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1、无证、醉酒、逃逸、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公司承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驾驶人因无证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或者盗窃、抢劫、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受害人要求相关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承当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追偿。

2、驾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机动车参加责任强制保险的,受害人要求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强制险限额赔偿范围内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主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

3、出借身份证购车发生交通事故,能证明仅仅是身份证出借关系的,由车辆实际所有人承当赔偿责任

出借身份证给人购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身份证出借人和车辆实际所有人能够举证证明双方之间仅仅是身份证出借关系的,由车辆实际所有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当赔偿责任,身份证出借人不承担责任。不能举证的,双方的关系应作有利的推定,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赔偿责任的承担。

4、车辆修理、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修理人或保管人因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修理人和保管人承当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经济交往中,如何防范主体问题带来的风险

经济交往中,企业普遍重视对合同中权利、义务条款的审查,而对合同交易主体的审查,却企业普遍忽略的一个环节,这个被忽略的环节,往往在纠纷发生时,给企业致命一击。一般来说,审查主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若对方为自然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对方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需要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对方为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二、调查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一般来说应调查以下内容:

首先要从总的经济活动来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①企业的性质:分布在哪个行业,所处的经济时期;②企业的产品处在市场的哪个阶段,产品是处于初期阶段、成熟阶段还是衰退阶段;③企业所在的地区是否有交易方面的传统;④企业的人员构成、营业额,人员构成指人民的组织结构比例;营业额指成本与利润的比例,由此可初步了解企业的营销与管理能力。

注册资本和净资产,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与公司实际的经济能力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不能单纯以此为判断标准。

法定地址,他是当事人经营活动的中心,有无法定地址往往能反应当事人其他方面的情况,而能为其他方面的调查工作提供线索,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定地址也是送达法律文书的确定标准。

公司账号,是保障企业在发生纠纷时,确定对方资产最有效的途径。

三、审查对方签约人的资格。合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生效,因此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无需另外授权,并且其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外,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并不能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就可以掉以轻心,应要求其出具身份证件,与《营业执照》上的姓名相核对。当签约人为委托代理人时,应审查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审查时注意授权是否清楚,权限的范围是否已失效。

 

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分红权应当受限制

基本案情:

20096月,李某、张某、王某、黄某四人约定各出资50万成立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商贸公司,四人所持股比例均为25%。公司成立后,李某只出资25万,其他三人的出资均足额到位。20105月公司在分配收益时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张、王、黄三人认为李虽然名义上持有公司25%的股份,但实际出资不到位,不应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分配收益。李某认为其虽然出资不到位,但不能影响其股东权利,其出资问题在以后有钱时可以补足,不能成为削减其股东权利的因素,应按持股比例对其分配收益。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后张、王、黄三人将李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李某补足其所认缴的股份;2、请求判令李某的资产收益在补足认缴股份前应按实际出资分配;

法院最后做出了判决:判令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补足其认缴的股份;确定李某资产收益分配应按其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律师分析:

 本案属股东瑕疵出资及股东权利如何享有纠纷。李某在公司设立时已经认购了股权,但在应当缴纳出资时却一直未缴纳到位。《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法定权利,一般不受限制,但其中的资产收益权是受限制的,股东只能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本案中,由于李某没有足额缴纳出资,在其认缴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之前,当然不能按其认缴股份比例享受分取红利的权利,应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另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李某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时,公司和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诉请出资不实的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补足出资;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诉请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出资比例限制其收益分配。

 

惠诚动态惠诚律师事务所成为美国加州兰卡斯特市投资移民项目独家法律顾问

2010911,“美国加州兰卡斯特市官方项目推介及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华滨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兰卡斯特市市长及夫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范世汶主任、兰卡斯特市政府经济顾问詹姆斯.李博士及全国主要媒体记者出席了本次发布会。范世汶主任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与会致辞。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及美国经济不断衰退,美国政府需要更多的中国人赴美投资移民,以刺激经济增长并引进人才。由于惠诚律师事务所在投资移民方面的独特优势和成功经验,以及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的实力,兰卡斯特市政府最终确定了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全国独家法律顾问,负责本项目的全部中方律师工作。范世汶主任作为代表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投资移民的法律问题及惠诚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并建议成立监管委员会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得到了热切响应。

在此预祝美国加州兰卡斯特市投资移民项目取得圆满成功,惠诚律师事务所将帮助越来越多的朋友实现移民美国的梦想。

 

法律依据

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1000元。 
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500元!

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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